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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慈善团体所建学校不倒
继续我的述而不作
(北京、广州综合讯)多处多所学校不堪一击,但是香港慈善团体“苗圃行动”在四川所建造的学校却屹立不倒,似乎印证了家长的指控。 美联社报道,义务总干事梁建华说,“苗圃行动”在四川农村建造的学校中,有的墙壁出现了裂缝,有一所学校的地基下沉,不过,大致上,建筑物都没有受到破坏,也没有任何学生伤亡。 “苗圃行动”是以促进中国教育为宗旨的香港慈善机构,在四川建造了61所学校,其中有6所是位于震中附近的阿坝州。 梁建华还说,严格的监督以及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付款,确保了学校建筑的素质。 中国建筑商的作业水平不一,也有个别建筑商兴建的校舍均未在地震中倒塌,引起人们注意。 《新快报》就报道,位于绵阳灾区的邓家乡刘汉希望小学,大地震发生后,全校师生全部幸免于难,且校园建筑教室几乎都完整,被网民誉为“史上最牛希望小学 ”。负责承建刘汉希望小学的建筑商坚拒透露自己的姓名,也不想被公开表扬,不过他确认自己承建的绵阳五所小学经历大地震均巍然屹立,且师生都安然无恙。 联合早报网转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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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#
发布于:2008-05-22 17:57
你搞过建筑么?
你接触过房地产么? 你和教育系统的官僚共事过么? 没有调查研究,你发的是什么言! 且不说贪污走的,那个没抓着,也没证据,不好乱讲。 面子工程花了多少钱? 政府大楼花了多少钱? 行政用车花了多少钱? 这些那里是钱,都是人命!孩子们鲜活的生命! 比赛谁的嘴皮子利索,是一件很没有意义的事情。动不动想就抓小辫子,把别的帖子的内容,拉到这个帖子,甚至借题发挥写个大批判稿,这样不好。 你献过多少血?估计连我的十分之一都比不上吧?没关系,那不怪你,我胖你瘦,比这个对你不公平。 那你知道献血有法规,有一套SOP的么? 你先献血一次,然后不到半年,再合法献一次,你试试,如果行的话,如果正规采血点不哄你出来的话,我收回我的话,并郑重表示歉意。否则么,你看着办。 以下不是针对你一个人,有感而发吧 人活得要老实一点。不要总想着搞些锦上添花、有心行善的事情。想做好事,还要看平常。 行了就到这里了,就不深挖思想根源,帮你上纲上线了。同志,多做自我批评吧,没坏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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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楼#
发布于:2008-05-22 17:57
顺便进行普法教育
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九条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;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,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,不得采集血液。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。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,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,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。 我想这里已经说的很明白了,两次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,而不是六个月内不得超过400ml,小唐别白跑了:shock: 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、频繁采集血液。 第十九条 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;给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,应当依法赔偿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法给予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正规采血点,谁会冒着扒马褂的风险给你采血?不是蛮干是什么? 你动机是好的,心情是可以理解的,但是要多和社会接触,研究一点人文科学,遇事多动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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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楼#
发布于:2008-05-22 17:57
再来点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数据。
怕怕的问一句,联合国不反华吧? 古巴 人均国民收入1170 预期寿命 78 成人识字率 100 中国 人均国民收入2010 预期寿命 73 成人识字率 91 咋我们改革开放了那么多年,还比不上一个恐怖的专制国家呀? 还说劳尔是古巴的邓小平,要学习中国的经验。 英雄的卡斯特罗的兄弟,亲爱的劳尔同志我看大可不必吧。 我们学学他们怎么样? 政府是不是该多点教育和医疗卫生开支呀? 那个国家大剧院有什么用呀? 那个未来主义的北京机场有什么用呀? 那个白宫有什么用呀? 那么多政府大楼有什么用呀? 贷款养个华西村有什么有呀? 中石油、中海油、中石化、中移动那么多利润,都干什么了呀? 这些钱能盖多少希望小学呀? 也不怪辽宁小妞骂街,没受过好教育就是那个样子!她不欠任何人的社会欠她的。 没出事的时候不反思、情有可原,出了事还不想亡羊补牢,罪无可恕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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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楼#
发布于:2008-05-22 17:57
zeroieme:大胆!敢引用美联社报道! 小将们来吧,把我打倒打臭,再踩上一万只脚,让我永世不得翻身吧! 你们的好时候鄙人没赶上,牛棚鄙人没住过,一次也没上过批斗大会的台,连大字报都没人给我写一张,喷气式我都不会弄,惭愧呀。 枪毙了我,再找我家人要子弹费吧! 你们拿着吃,这是我的身体 你们都喝这个,因为这是我的血,为多数人流出来,使罪得赦 你们是干净的,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干净的 这倒是让我想起了另一个事情。 台湾人再怎么闹也是中国人,这个身份一辈子也否认不了,刻在骨头上,印在灵魂里。 他们以爱台湾为借口,选出一个傻瓜、混蛋、大号贪腐份子和一个歇斯底里的神经病老处女。 我们有些人,以爱国为借口,不停地文过饰非。 果然是血浓于水呀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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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楼#
发布于:2008-05-22 17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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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楼#
发布于:2008-05-22 17:57
opentiss: 您连我句子的主语都没找对,对号入座太着急了。 没人能堵你的嘴,想说就说。但是说出来就别怕别人笑话,别怕挨批。 你说啥,别人就要听啥,那才是法西斯呢。 说了就要负责任。我记得你说“不到半年也行”。你能负责任么?你不是叫人瞎跑么? 看来国人普遍缺乏一点点最基本的人文主义启蒙教育。 我说说你就不乐意了,没这么小气吧? 或者说我说得多就冒犯您了?您也可以多说说吧,我不拦着您。请随意。 关于献血的事情,就不和你研究什么是上位法什么是下位法了。 简而言之,不到半年不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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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楼#
发布于:2008-05-22 17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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